中籍儿童入户
★申请条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规定,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,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满18周岁儿童,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,可以申请随父或随母入户。
★所需材料
1、 填写完整的《中籍儿童申请入户国籍认定申请表》一份(申请表父母双方签名);
2、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2张及该相片的《检测回执》;
3、申请人护照、旅行证件及入境章页复印件;(有效护照原件、旅行证件原件申请时须一并提交);
4、出生证及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翻译的中文复印件;(核对原件)
5、申请人父母双方的护照首页、身份证、户口簿;
6、申请人如持外国护照入境,还需提供小孩出生时父母所持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(其中签证页须经国内公证机关翻译成中文,核对原件);
7、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。
★要求和注意事项
1、申请证明材料仅收取复印件,申请时须交验原件;
2、申请人领取《办理户口通知》后,尽快到入户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;
3、办证期间留存护照原件、旅行证件原件。
★办理时限
申请资料齐全后,15个工作日办结。
★收费标准
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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