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认定
★申请条件
因留学、探亲等原因长期在国外居住,未取得外国居留权,内地户口已注销,申请返回原居住地定居的。
★所需材料
1、填写完整的《居留证明认定申请表》;
2、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2张及该相片的《检测回执》;
3、申请人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其他代替护照的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(相片页和出入境记录页);
4、在国外获取的所有签证复印件,上述签证需经国内公证机关翻译成中文;
5、原居住在广州市的户籍注销证明材料(可向当地派出所或户政部门申请出具);
6、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。
★要求和注意事项
1、以上所有复印的资料申请时须交验原件;
2、办证期间留存护照或其他代替护照的旅行证件原件;
3、申请人经认定居留证明后,领取《办理户口通知》,尽快到定居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定居手续。
★办理时限
申请资料齐全后,15个工作日办结。
★收费标准
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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